当前位置您的位置:首页 > 国际刺绣艺术家协会 > 国际协会公告

设立各国分会及招聘分会长公告

返回按钮

 

国际刺绣艺术家协会决定,第一批分会设立国家为,韩国、中国、日本、朝鲜、印度、印尼。
其条件如下:
1,申请其国分会者首先是其国家法人或企业单位,
2,分会长必须是其国国籍,最好是法人单位或企业单位之法人或负责人,
3,从事手工刺绣艺术品创作、技艺技法研究、教育、流通工作者,或者有此经历;或者是从事其他美术品创作、研究、教育、流通行业之单位均可申请。
4,同意本协会章程,遵守协会各项制度,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,
5,积极发现和推荐本国具有申请本协会资格人才,引导其加入国际刺绣艺术家协会。
6,积极带领本国协会会员积极参与协会各项活动。
7,积极履行分会权利与义务,为本国乃至全球刺绣艺术发展做出贡献。
8,为达成国际刺绣艺术家协会目的而努力。

 

本协会理事会,收到各国申请者书面申请资料后,在理事会总会上讨论其资格后,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选单位,同时寄出委任荣誉证书和分会公章。

申请资料如下:
1,申请分会分会长者,还不是本协会会员,先递交申请会员资料。
2,符合条件1的证明材料,如营业执照等,
可确认此文件真实性的政府或有关机构网站和确认方法。
3,符合条件2的证明材料。
4,能够证明条件3的材料,包括有关照片,
5,条件4、5、6、7的内容要填写在申请资料中,申请分会长人签名,盖企业章。
6,自我介绍分两个部分,一是企业介绍,二是申请分会长本人介绍,介绍中要写明申请分会及分会长目的。
7,申请表没有固定格式,参照以上内容,自由发挥为盼。

望各国有关单位和人士积极参与。
谢谢。

国际刺绣艺术家协会
2015-03

 

上一篇:评选国际刺绣艺术家1级-6级职称通知 下一篇:设立分会申请表